回复 小孩爱吃糖 : 玄幻小说剧情都差不多那样儿,主角从弱小的凡人,一步一步踏上修炼道路的巅峰。在修炼的过程当中,他会经历各种挫折,经历各种险境,但每一次都能够险而又险的脱困,而且还会在过程中,得已突破。当然,我们就喜欢看这些。我们喜欢跟着主角,看着他一步一步的成长。关键来了:但我们却无法看到他内心的感受。人吗,会随着力量的增强,而改变。但我们却无法看到这种蜕变。这本【魔道踏天】主要的不同,就是不光要看主角是如何一步一步踏上巅峰,也要看他内心的感受。挫折,成长,人生的喜怒哀乐,心灵上的蜕变,这些都是重点。炎隆终究也是会踏上巅峰的男人,但在修炼的过程当中,他的道德,目标,以及对待生活的看法,是否会因此而改变?这是我写的第一本小说,希望大家可以多给点建议,我都会认真的聆听!还有,我是混血儿,出生,生长在美国,所以词汇量可能没有其他的作者那么的丰富,请见谅。”
回复 萌虾夏侯: 这部《杨晓芬小说》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回复 乔什特兰克 : 2020年的某一天,天空突然裂开了无数漆黑裂缝,各种怪物从天而降,神秘的‘末日游戏’正式启动! 李大虎击杀了第一只怪物之后,成功激活了属于他的游戏面板,并且在偶然的情况下,成为了一个召唤师! 不过,这个‘召唤师’的打开方式,好像有些不对! …… 高手A:“这家伙的召唤兽实力太强了,而且数量太多,你们牵制一下,我突破进去,将那个脆弱的召唤师直接宰了!” 队友:“等等……” 五分钟之后…… 高手A鼻青脸肿的出现,幽怨的看着自己的同伴:“你们坑我!那家伙简直就是一个人形怪物!” 队友:“谁让你跑那么快,怪我咯?!” …… (暴兵+少许领地建设+极致肉身暴力流+爽文) (黑暗向,有女人,但不一定有女主,不喜者,勿点。)。